【学习体会】正己守道方能不负韶华——《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案例读本》读后感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0-10  |  【打印】 【关闭

  

  最近我阅读了所纪委发放的学习资料《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案例读本》(以下简称《读本》)。该书选取了30多个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年轻干部开展廉洁教育,对年轻贪腐干部各种违法犯罪案件的诱因动机、演化发展、后果危害、法纪处分、伏法忏悔等过程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深刻剖析,教育年轻干部引以为戒、“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读完该书后我感到深受教育,形成三点主要认识和感想,这里总结交流如下: 

  1.做人不可违法纪 

  人生在世,须求“心安”。欲求“心安”,须行得正、做得端。一个人如果蝇营狗苟、徇私枉法,则必然“做贼心虚”、担惊受怕,甚至“魂不守舍”,终将丧失美好的人生与未来。 

  《读本》各个案例中的贪腐违法者由于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没有一个能得以“安生”:有的是在“起邪心、动歪念”之初就因为知道是违法行为而忐忑摇摆、惴惴不安;有的是犯事之后深怕东窗事发,夜不能寐,甚至噩梦连连,备受煎熬;即便有少数几个因为对法纪蒙昧无知、或因为自我麻痹而在违法的过程中一路“心安理得”,最终也因面临党纪国法的严惩而“内心崩溃”、痛悔余生。 

  《读本》通过各个案例深痛的教训警示我们:违法乱纪之事做不得!一旦做了,必将反噬、戕害自己,让自己抱恨终生、得不偿失。通过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获得的物质利益、荣耀、自我满足感、成就感都是虚幻的、有毒的,迟早会成为陷阱、枷锁和镣铐! 

  2.履职不可忘责任 

  《读本》案例中的贪腐干部大都是利用职务之便或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以权谋私。他们利令智昏,眼里只有职位赋予自己的“权力”以及权力能带来的私利,忘记了职位所代表的“责任”和使命。 

  职位是根据社会分工需要而设立,在赋予履职者一定权力的同时也规定其相应的责任。职、权、责三者是统一的。履职者应利用好权力、担当起责任、完成好工作任务,从而不负使命。 

  履职者如果能做到尽职尽责、严格自律、克己奉公,则不但可以让自己的才能得到增长,还可以带动影响他人,营造良好的风气,做出更大的贡献。职位越高,这种积极作用越大。 

  反之,如果履职者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甚至监守自盗、损公肥私,则不但自毁前程、自掘坟墓,还会污染、影响、带坏他人,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失。职位越高,这种消极影响也越坏。 

  因此,职位越高、越重要,履职者越要牢记责任和使命,把国家、人民、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立足本职勇创佳绩。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工作中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业务能力,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影响和帮助他人。 

  3.防腐必须重修养 

  《读本》案例中贪腐干部出问题通常都是先在思想上出问题,都是思想上先丧失警觉、失守底线,出现动摇、滑坡、腐化、堕落,进而导致行为上出格、越轨、违法、犯罪。 

  学习和修养是提高自我觉悟、净化思想、拒腐防变的有效手段。“内正”才能防“外邪”。只有长期坚持学习,不断提升思想品德修养,才能保持和提高个人对腐败的“免疫力”。 

  《读本》案例中很多贪腐干部一开始都是年轻有为、才干出众的,思想觉悟也是高的,价值观也是端正的,但是后来忽视了学习、放松了自我修养、丧失了人生理想,在面对诱惑、面对私欲、面对糖衣炮弹、面对不良风气时失去了抵抗力,迷失了自我,价值观开始动摇,思想开始腐化,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因此,我们应加强学习和个人修养,经常“洗洗脸、照镜子”,自查自省;应防微杜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应与时俱进,关心国计民生,关注科技发展趋势,增强使命感,提高业务能力,永葆积极进取之心。唯有如此,才能在思想上对腐败“病毒”构筑起牢固的免疫体系。 

  以上是我读了《读本》之后的主要认识和收获。掩卷之余,不禁对书中一个个年轻干部“失足成恨”的结局感到惋惜,更对他们“腐化变质”的过程感到警醒。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要引以为戒,做好本职工作,牢记责任和使命,坚持学习,严守法纪底线,提升品德修养,并积极带动和影响他人,为我国科研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总体部党支部供稿 作者:陶秋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