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所举办第二批科研财务助理资格证书颁发仪式及座谈交流会

文章来源:财务资产处  |  发布时间:2018-12-03  |  【打印】 【关闭

  

  1121日下午,在软件所5号楼第二会议室举行了第二批科研财务助理资格证书颁发仪式,同时召开了科研财务助理交流座谈会。会议由财务资产处处长陈柳惠主持,党委书记、副所长操云甫、人力资源处副处长顾鹏、财务资产处副处长刘琛、财务资产处处长助理蒲洁宁、科技处业务主管李洁及本次聘任的科研财务助理参加了会议。 

   会上,操云甫书记为考试合格的六名科研财务助理颁发了聘书,希望大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为促进科研发展而服务,帮助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让专业的人作专业的事。同时还对大家提出几点期望和要求: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领域涉及人事、科研、财务等,还要熟悉国家、中科院和软件所的各种规章制度。2、履职尽责,提高主动服务意识,针对今年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要求,把好关就是对科研人员负责。3、做好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工作,做科研部门和机关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既要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带到机关,又要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增强协调沟通能力。建议大家在向领导汇报工作的同时,能够提出合理化方案,做部门领导的参谋和助手。4、加强培训学习,扭转“重科研、轻管理”的观念,必要时所里会通过岗位轮换的形式,开拓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部门和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 

  人力资源处副处长顾鹏也对科研财务助理们表示祝贺,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交流和沟通,我们的共同目标都是为研究所服务,为科研服务。财资处处长陈柳惠简要介绍了本次科研财务助理的申请和选拔过程,对考试中错误率高的题目给予了细致的解答,并表示财资处将组织开展各专题的培训和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素质,更好地为研究所和部门服务。 

        实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创新服务方式,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软件所在2017年发布了《软件所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并每年组织培训和考试,目前已有共15位同志通过了考试,获得软件所科研财务助理资格。

交流座谈

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