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2019〕3号)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3-23  |  【打印】 【关闭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机采〔2019〕3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根据《关于2019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884号)和《关于调整批量采购产品配置标准和执行方案的复函》(财库便函〔2019031号),“从201911日起,财政部不再统一组织台式计算机等6个品目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集中采购机构对各部门通用配置需求,应当统一归集后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发挥规模效益”。为保证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平稳过渡,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对批量采购配置标准和执行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9129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2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