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3-23  |  【打印】 【关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国办发〔2019〕5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