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新星(研究生创新基金)专项计划2012年项目申请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4-05  |  【打印】 【关闭

  

所属各部门: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20年)》的科技新星专项计划中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该项目旨在鼓励优秀研究生、博士后进行自由探索。为顺利组织实施该项目,现将申报该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从事自由探索或在导师指导下从事独立课题研究的我所非应届毕业的在学研究生或入站不满一年的博士后。

本项目优先支持拟留所工作的高年级博士生和博士后。

二、资助标准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年拟资助不超过10项。

每个项目的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经费按6:4的比例分年度进行拨款。

三、评审程序

1、拟申请者按(软件所专项计划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专项经费财务审计制度的)要求填写《科技新星(研究生创新基金)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经导师和研究生部同意后,向科技处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科技处进行初审;

3、所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

4、所长审核批准。

四、申请时间

201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5日。

五、项目要求

1、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的申请人,须根据批准的研究年限和资助经费,与软件研究所签订任务书,科技处将以任务书为依据安排项目经费和进行项目检查。

2、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相关的资料,接受科技处组织的项目结题验收。

3、因客观原因未能按项目批准时间执行项目的项目执行人,应及时向科技处提出更改、延期或取消项目的申请,待所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按新要求执行项目。

六、其他

本计划项目由软件研究所科技处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部协助。有关事宜请与科技处和研究生部联系。

部门:研究生部           科技处

联系人:韩志芳           杨柳

邮箱:zhifang@iscas.ac.cn       yangliu@iscas.ac.cn

电话:62661031           62661024,62561881

 

软件所研究生部

软件所科技处

2012年4月5日

 

附件:科技新星(研究生创新基金)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2012年版)